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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7 15:23 来源:致学教育 阅读:

    教厅[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厅(局)有关部门(单位),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考研招生是国家选拔和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教育公平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八大以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招生、严格监管的考试招生制度不断完善。但是,一些招生单位和人员仍然违反规章制度,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政策法规不落实、体制机制不完善、组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考研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李德树人的有效性作为考研招生的根本标准,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考试招生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和治理能力,确保研究生。

    一是严格考试组织管理,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考试安全是教育公平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考试安全,就没有教育公平,就没有粗心和失策的余地。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把维护考试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牢牢把握考试安全的底线。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统筹规划、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合力,为研究生安全稳定招生提供组织制度保障。要严格执行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确保试卷安全和考场有序。加强考试环境综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与考试相关的违法行为。

    自主命题考试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挥招生自主权、体现办学特色、科学选拔人才的重要机制。招生单位作为自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学校层面的自命题工作,坚决杜绝简单放权、层层传递。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以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为基准,进一步完善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收紧制度牢笼,防止命题论文编制失误和披露流失。自命题科目必须设置2个以上命题组。命题组人员名单必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组长应严格审查和核对试卷内容,确保命题无误。试卷印刷和包装过程应由专门的

    复试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综合考试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术知识的考核,又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的考核,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又要注重学生的一致表现。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复试工作方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前公布。招生单位应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的基本规范,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必须当场独立打分,打分记录和考生答案应移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更改。整个复试都要有记录和记录。招生单位要制定复试人员的选拔、培训方法和行为规范,选择有经验、业务水平高、公平体面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所有人员都应接受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从而使他们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价规则和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责任编辑:小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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